※ 引述《EDFR (板桥周子瑜)》之铭言:
: 最近的事情
: 无关棒球的事情总是获取比较多人的关注
: 真正的焦点总是模糊了
: 除了真的犯法的
: 484 该统一一下大家的标准了?
: 这样也省得大家战来战去
: 以下是大家有争议的点, 哪些是大家觉得真的该打的?
: 1. 80
: 2. 斗
: 3. 态度消极
: 4. 喝酒后工作
: 5. 约跑
: 我是觉得第5点最不能接受
: 因为牵扯的人会非常复杂, 你永远不知道对方背景是啥
: 其他点几乎都是内部的问题, 其实单纯很多......
1基本上是必然的 只要是一个团体99.87%的机率会有80 只是严重程度而已 米国更多这种
80问题
234证据先拿出来再讲 小刘子滚出来
5的话米国更是家常便饭 但是 亚洲的民风是不太允许约跑这种事
所以 以台湾的标准来看5最严重
但问题是爪的没有直接证据 是要怎么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