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新闻报导,有关加盟条件其中一段:
【根据办法,企业有意组成新球队加盟中职,要缴交1亿2000万元加盟金、3亿6000万元保
证金。加盟金可在两年内分期付款,保证金可为现金或银行保证函。
新球队另要提供1亿元“地方棒球振兴基金”,其中3000万元由中职执行、7000万元由母
企业执行,分5年实施。】
假如真如中职所说,可能会有第5.6队,两队加盟的情形,又希望是大企业的条件下.
我们站在大企业的立场来看,两只球队现金加担保各5亿多,相加就快11亿.
那两只企业何不和棒协结合,用这样的钱成立一个四只球队新联盟呢?
类似当年那鲁湾,以中职剩下的球场当主场,锁定北部市场:天母,新庄,新竹三选2认养.
也就是一个主场两只球队共存.
转播找网络媒体免费观看,体育台也需要垫档节目.
球员棒协提供,或重金挖中职球员,洋将独盟一堆好手也是重金挖.
好处就是,不用进中职被虐,属地慢慢做起来.
成功的话,就是比进中职低成本,也可能赚大钱.
失败的话,就两队并一队进中职,以战养战实力不会落差太大,如当年诚泰.
坏处就是,被中职基本教义派,天天骂到臭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