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别选秀的规则出来,大家都一片譁然,简单说起来就是新加入的球队,跟现在四队买球员。其实能从某方面看成支付签约金,而且有个优点是选秀很有可能选到水货,但是你买球员,球员基本上都已经有些实绩能参考了,大概都能买到“真货”。
在理想状态下
第一年你能买到在每个球队,价值排名第31,32的球员,权利金(签约金)*2
第二年能买到每个球队价值第19的选手,权利金(签约金)是一个750万元。
其他的合约长度或月薪什么我们都先不讨论,大家觉得这样有什么选手是值得这个价位的呢?
基本上我觉得是把新球队当盘子啦!
每个球队的二军(30人名单以外应该二军没争议吧)任你选,一个300万?
750W已经是一个多的状元,入球队可能还不能排上先发或胜利组牛棚?(就是750签一个一军固定板凳或非胜利组牛棚的感觉)
刚刚还有回文觉得这样很划算
不知道有没有强者能给几个有这价值的选项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