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Google搜寻“他”出现假球二字 提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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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中华职棒97年间爆发米迪亚暴龙队假球案,时任球团老板的施
建新(现改名为施允泽)也被认定涉案;刑事部分虽被依背信罪起诉,但历审均以罪证盼
不足判他无罪。不过施不满在全球性搜寻引擎Google上,在键入个人名字后会跳出“假球
”二字,因而告上法院,要求移除“施建新假球”字串。法官历经超过1年审理,上周驳
回告诉人请求,全案仍可上诉。
本案上周五(7日)下午宣判,当庭仅有一名代表Google出庭听判的女子;记者于宣判前
已先探询可否采访?但获得“未获公司授权后”后,该名女子于宣判后随即离开。
法官日前就本案开庭时指出,告诉人(指施)被刑事侦办为事实,虽后来获判无罪确定,
但媒体写稿定回带到“假球”相关讯息,且“现在新闻稿上到Google是很自然的事、无可
避免”,加上他又涉炒股案(一审被依违反证交法判刑4年、可上诉),移除没有实际效
果。但施的律师认为,Google此举确实影响其家人,盼能移除后还施清白,强调“不要键
入‘施建新’三字,就跳出‘假球’二字”。
法官历经审酌并找来相关证人作证后,仍旧判决施败诉。
全案起因于,施建新在96年间与股东林秉文等人合资买下时名为诚泰眼镜蛇队的球队后,
后更名成米迪亚暴龙,却爆发俗称“黑米事件”的假球案;新北地检署(板桥地检署)在
搜索、侦办后,依背信罪起诉施、球团金主林秉文则是以诈欺、赌博罪论告。据统计,牵
涉这起签赌事件的“黑米人”上下达33人。
案子进入法院后,一审法官以“检方起诉施涉犯背信方面举证不足”,判施无罪,二审维
持原审见解,全案确定;其余被告方面,林秉文被依7件诈欺罪论处,判有期徒刑2年、球
团财务兼幕后操盘手陈嘉豪与领队包澄治则判刑1年10月,但均能易科罚金66万了事。
球员涉案部分,二垒手胡仁伟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36万元、投手陈建辅判刑6月,得易科
罚金18万元。至于涉入该案的国家队捕手陈克帆,则因检方侦办期间已认罪,获缓起诉处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