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懂规则就能赢球!广岛利用新冲撞规则3比2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6-06-15 07:32:22
其实 之前60号那个Play 老苏有在社团说明规则
但我还是看不太懂Orz 原文如下
我知道各位关心棒球发展的球迷,非常想更进一步了解这阵子cpbl比赛所发生,本垒冲撞
的认定依据何在?很多人对裁决后的结果微词,无论如何我们皆虚心领教,今提出翻译中
文后之条文及解说与各位分享.......
希望你们能从条文中,得知我们当下的认定或更判、或承认瑕疵错误的依据,完全是按条
文之精神而制定程序,决不会因人而异标准不一,承认错误是力求进步的力量.....至于
大家在探讨捕手站位或触杀方式?其实这并不是问题所在,如果大家仍停留于既往模式
做思考,定会对现行本垒冲撞条规非常不满,而影响对裁判的信任.....其实最难的部分
,应是在可能被判出局或球传偏的认定上才是必须克服解决的难题....
本垒冲撞规则6.01(i)概要解说:
一、前言
规则精神在于避免冲撞而发生彼此受伤,所有规范及对于捕手站位的限制,皆是为了保护
守方而设立的。守方既然希望不要被冲撞,要求攻方进垒时必须滑垒,所以守方也必须让
出一个安全合理的位置让跑垒员滑垒。因而制定了本垒冲撞条款,但也不是代表跑垒员有
免死金牌,无论守备员站在那一个位置上,跑垒员绝对不能用降低肩膀方式、或以手、肘
、臂推撞防守球员。即便是守方因传球偏差,导致必须移动到无可避免的接球位置时,跑
垒员亦不得推撞防守球员。
为了保护守方,守方也必须让出本垒板给跑垒员进垒,若在跑垒员使用正常滑垒或扑垒时
,捕手未让出进垒空间,则视为违反本项规定,应判定跑垒员得分。倘若守方因传球偏差
,导致捕手必须移动到无可避免的接球位置时,碰触使用正常滑垒或扑垒的跑垒员时,则
不视为违反本项规则。但捕手也不能蓄意用护膝强行阻挡跑垒员进垒路径,违反时仍依违
反本垒冲撞规定。
这项规定虽然尚未非常完美,但大联盟每年都在研拟出一个最好的规定来取得平衡。或许
在实施初期,大家无法适应新规定及真正了解立法精神,皆认为对捕手站位设限仿佛太多
了,竟而影响触杀动作的习性,搞得失去棒球原有冲撞的美感及拼战精神。或许赞同制定
本垒冲撞规定的人,却是他以付出生命的惨痛代价,及结束棒球运动生涯的遗憾。
美国职棒大联盟是世界棒球发展的最高殿堂,它带领全世界棒球的发展,身为共同发展棒
球运动的台湾,不得不配合此规定的实施。一时改变当然不易,但深入了解后并不是那么
的困难,大联盟也分享其实施的心得与看法,只要球员按规定改变之前攻守行为,跑垒员
采正常滑垒方式,捕手双脚采正常接球位置接球后再触杀,相信就不会有刻意冲撞或阻挡
的恶意行为发生,大家心中质疑的论述似乎不存在了!规则制定中也尽其通盘考量,所以
在注解中提及不视为违反本垒冲撞规定之论述,以符合比赛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变化,并不
完全是抑制捕手的反射守备动作。
本垒冲撞规则之裁定,大联盟实施以来,发现对跑垒员行为规范较易掌控及认定,对于捕
手未持球占据的位置是否合法,在认定上确实有相当的难度,另在守方传球是否偏差上的
认定也是不易的,若在未明显偏差的状况下,大部分的裁判选择先依触杀快慢宣告出局或
安全,遇不妥时或球队提出辅助裁决时,再依赖重播审察后来改判。
中华职棒大联盟为与国际棒球接轨,于今年实施本垒冲撞特别条款,难免在认定规范上略
有不足,但我们尽可能依棒球规则条文精神阐述,并参考美、日执行认定细则,以公平处
理原则拟定本CPBL本垒冲撞认定执行规定。相信捕手能配合此条款做到未持球前,不可阻
挡跑垒员路径之训练,跑垒员也做到正常滑垒方式,双方学习新的方式就可避免冲撞造成
受伤。今依CPBL及美、日赛事影片,剪辑并规划出几种本垒冲撞条文概要加以解说,希望
有助于大家对本垒冲撞条文的了解。本垒冲撞规定为CPBL第一年实施,难免在判断认定上
仍有讨论及改进的空间,若认定上属难判定灰色地带,恳请各总教练尊重、服从裁判及辅
助判决审视小组认定之空间,以利CPBL赛事圆满顺利进行。
二、规则条文
2016新版规则
【6.01(h) 】附记捕手若未持球时,无权阻挡企图得分之跑垒员的路径,由于垒线是跑垒
员的行进路径,捕手除非已持有球或正处理球时,才得位于该路径上。
【6.01(h)原注 】(原2.51及原注)所谓"野手处理球之行为"系指该传球确已直接朝向该
野手且已非常接近,而该野手不得不进入适当位置接应的状态,此完全依据裁判员之判断
。野手处理球失误后即不可视为处理击出球的野手。如守备员处理滚地球时因滑倒而致失
误,球虽已通过了该野手,但跑垒员却因该守备员仍横躺在原地,跑垒受到了延误时,该
守备员应被视为妨碍跑垒。
6.01(i)本垒碰撞Collisions at home plate(原7.13)
(1) 企图得分之跑垒员不可偏离原直接进垒路径,以引起与捕手(或其他补位于本垒之球
员)之接触、或其他应可避免之碰撞。
依裁判员之判断,若企图得分之跑垒员以此方式碰撞捕手(或其他补位于本垒之球员),
裁判员应宣告该跑垒员出局(即使防守本垒之球员掉球)。在此情况下,裁判员应宣告为
比赛停止球,所有跑垒员应返回发生冲撞时所占有之垒。如果跑垒员以正常滑垒方式企图
得分,则不视为违反本项规则。
【6.01(i)(1)原注】(原7.13(1)原注)
跑垒员未尽力去触及本垒,而以降低肩膀方式、或以手、肘、臂推撞防守球员,即可判断
为跑垒员因偏离路径而引起与捕手之接触或其他碰撞,得视为违反本项规则。
若跑垒员滑垒时脚朝前,其臀部及腿部先着地才发生碰撞,则视为正当滑垒。
若跑垒员滑垒时头部朝前,其身体先着地才发生碰撞,则视为正当滑垒。若捕手阻挡跑垒
员之路径,裁判员不应认为跑垒员违反本项规则引起不必要之碰撞。
(2) 捕手若未持球,不可阻挡企图得分之跑垒员的进垒路径。依裁判员之判断,若捕手未
持球却企图阻挡跑垒员之进垒路径时,裁判员应宣告或表示跑垒员安全进垒。但若依裁判
员之判断,捕手合法企图处理传球(例如,为因应传球的方向、传球的轨迹或弹跳,或因
应由投手或趋前的内野手之传球等。)不得不挡住跑垒员之跑垒路径,而导致无可避免之
碰撞时,则不视为违反本项规则。倘跑垒员以滑垒方式可以避免与捕手(或其他补位本垒
之防守球员)碰撞时,即使捕手未持球亦不应被判为违反本项规则。
【6.01(i)(2)原注】(原7.13(2)原注)
除非捕手未持球阻挡于本垒(或未合法企图处理传球)并同时阻碍或妨碍跑垒员企图得分
的进垒时,不可视为违反本规则之规定。
依裁判员之判断,虽然捕手占据本垒,但跑垒员有可能被判出局时,不可视为捕手妨碍或
阻碍跑垒员进垒。当跑垒员滑垒时,捕手应尽力去避免不必要且强行的接触。捕手不必要
且强行的接触行为有:以膝盖、护具、手肘或前臂开始接触跑垒员,此类行为将受联盟会
长处分。
本项6.01(i)(2)规定不适用于被迫进垒状态。
三、规则重点提示
(A) 进行中及停止球
(1) 捕手若未持球,不可阻挡企图得分之跑垒员的进垒路径。依裁判员之判断,若捕手未
持球却企图阻挡跑垒员之进垒路径时,裁判员应宣告或表示跑垒员安全进垒。故其他跑垒
员仍可继续进垒,此时为比赛进行中。6.01-(2)及原注
(2) 依裁判员之判断,若企图得分之跑垒员以此方式(违反正常滑垒)碰撞捕手(或其他补
位于本垒之球员),裁判员应宣告该跑垒员出局(即使防守本垒之球员掉球)。在此情况
下,裁判员应宣告为比赛停止球,所有跑垒员应返回发生冲撞时所占有之垒。6.01-(1)及
原注
(B) 跑垒员规范
(1) 无论守方是否未持球完全占据本垒板,但跑者仍然用降低肩膀方式、或以手、肘、臂
推撞防守球员,应宣告出局。因为跑垒员只要用正常滑垒方式,即便被触杀也可宣告得分
,所以不能因守方未持球占据为由做出冲撞行为。6.01(i)-(1)及原注
(2) 若跑垒员滑垒时脚朝前,其臀部及腿部先着地才发生碰撞,则视为正当滑垒。若跑垒
员滑垒时头部朝前,其身体先着地才发生碰撞,则视为正当滑垒。6.01(i)-(1)及原注
(3) 跑垒员在明显能得分不需滑垒或扑垒的状况下,可以正常跑垒进垒,若捕手未持球阻
挡企图得分之跑垒员的路径而造成冲撞,只要跑垒员未以降低肩膀方式,或以手、肘、臂
推撞防守球员,则可判定得分。6.01(i)-(1)及原注
(C) 捕手规范
(1) 捕手若未持球,不可阻挡企图得分之跑垒员的进垒路径。依裁判员之判断,若捕手未
持球企图阻挡跑垒员之进垒路径时,裁判员应宣告或表示跑垒员安全进垒。裁判员并会警
告该捕手一次,再犯则勒令退场。(一场仅限原捕手一次,第二次再犯则勒令退场,替换
之捕手则另计)6.01(i)-(2)及原注
(2) 跑垒员选择正常滑垒时,捕手应尽力去避免不必要的阻挡。倘若捕手强行以膝盖、护
具、手肘或前臂极力阻挡跑垒员行为时,此行为将受联盟会长处分。6.01(i)-(2)及原注
(3) 但若依裁判员之判断,捕手合法企图处理传球(例如,为因应传球的方向、传球的轨
迹或弹跳,或因应由投手或趋前的内野手之传球等。)不得不挡住跑垒员之跑垒路径,而
导致无可避免之碰撞时,则不视为违反本项规则。6.01(i)-(2)及原注
(4) 虽然捕手占据本垒,但跑垒员非常明显的距离本垒前,绝对有可能被判出局或是进行
夹杀时,不可视为捕手妨碍或阻碍跑垒员进垒。6.01(i)-(2)及原注
(5) 仅捕手在跑垒员被迫进垒状态,可未持球占据本垒。6.01(i)-(2)及原注
(6) 捕手一开始接球之占位,必须在合法位置上,才能避免诱导野手传球之错误目标。
(D) 裁判认定规范及处理程序
(1) 为力求最佳位置,裁判应立于三、本垒延长线后方。
(2) 若发生本垒冲撞提出质疑时,主审有权裁定是否接受辅助裁决机制,此项不列为计次

(3) 主审宣告出局或安全后,若发现本垒冲撞难认定时,可迳行向三垒审提出协助会商,
而改为更正确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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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应该是红色那段判60号违规?
但那个连续动作以我来说实在难以认定是蓄意用护膝阻挡RRR....
作者: Charles1984s (charles)   2016-06-15 08:41:00
接到球还要先站起来吗…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6-15 09:00:00
60号就有伸膝盖的动作不是那么连贯就是,不过我会被说吱酸
作者: remvsd (~~~)   2016-06-15 09:01:00
但若用红色那段,再回头看原原PO的影片,似乎又能替捕手解套,因为西武捕手就是因为回传球传歪才移动的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别来)   2016-06-15 09:26:00
http://i.imgur.com/8vNw7KQ.jpg 今天日本报纸的报导
作者: coastr29479 (Coax)   2016-06-15 09:26:00
原来是蓄意阿
作者: Leon45 (leo)   2016-06-15 11:33:00
捕手的脚还没接球就在挡最短跑垒路径了,这根本蓄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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