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球员补偿 要人要钱今决定
【王觉一╱台北报导】中华职棒今年终于有林智胜、郑达鸿2名成功转队自由球员,但究
竟是由新球团或旧球团拥有补偿方式选择权?相关规章似有模糊地带。联盟今天下午召开
自由球员补偿协调会,协商“公平、互惠”解决方案。
按中职规章第150条“自由契约球员之补偿”,新球团必须支付原球团全额转队费(年薪
125%),或75%转队费加上1名不在25人保护名单的球员。中信领队杨培宏表示,规章明订
新球团“必须”,并没有附加旧球团有选择权,若不符自由球员补偿精神,未来可修改规
章,加入施行细节,但林智胜与郑达鸿的个案,应该回到旧有规章的精神。
Lamigo桃猿领队刘玠廷日前表态,应是由新球团先提出25人保护名单,再由旧球团决定要
选择何种补偿方式。义大犀牛领队王癸琳则坦言,现行规章的确有灰色模糊地带,才要召
开协调会议,订出平等互惠的施行细则。联盟秘书长朱康震表示,若4领队在今天会议无
法达成共识,将由会长吴志扬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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