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职当年所参考的韩职FA补偿规章

楼主: aff0021   2016-01-09 13:34:04
https://twitter.com/suzhou_river/status/685509498216169473
若当年中职的FA补偿是参照韩职的话,那么韩职的规章或许可以拿出来比对一下好了。‘
当新球团签下FA球员后,两日内必须将合约呈报联盟,然后联盟收到后两日内由总裁公告
。公告后三日内,新球团必须提出扣掉新人、洋将、军保留、以及另外的签约选手中20人
保护名单,提供其他仍有合约者给旧球团选
https://twitter.com/suzhou_river/status/685511460345139200
新球团收到可选择的补偿选手大名单后,三日内,经过评估,必须决定是要以300%年薪金
钱补偿或是200%金钱加1名补偿选手的决定提出。然后新球团必须跟旧球团取得此球员的
薪资税单,在七日内缴齐补偿费用。逾期则每多一天新球团必须多缴付20%的补偿费用当
罚金。
若单一球团在当季FA挖角取得两名以上的选手时,选手的原属旧球团则依照当年度排名,
排名越后面的球队,拥有更优先级挑选补偿选手(或也可挑选全金钱补偿,反正无关)

另外,关于被做为补偿的选手,原则上,其隶属合约就无条件转嫁给选他的球队,来季薪
资若不服,则回归仲裁规章,可向联盟提出
其实若真的是参考韩职的规章制定精神
那LM这次的主张就相对有道理了
不过至于公布后几天要提出要搞定,这就要依据每个联盟状况去做些微调
因为像是韩职有给母球团优先一周谈约权优惠,然后隔周是其他各队,第三周则全部
但中职则是没给母球团优惠谈约期,球员一提出申请,就大家都能自由抢人
另外,中职当初的登录人数也没想到会发展成今日的畸形现象吧
相对的,中职的规章当初设定的保护名单就设成扣除洋将无论是哪个本土,就25名单
实际上当年中职一年选的新人平均五个,跟现在已经动辄七个甚至十个都成常态不同
所以相对的,韩职直接将新人跟服役期间保留合约的球员饼除之外,似乎也有些合理性
这个冬天韩职也在吵,另一个补偿名单的合理性,那就是规则五选秀上
除了新人跟服役的摒除在可选名单以外,一直有声浪,希望摒除二年级生
因为这三届规则五选秀有好几队去抢劫了别队有限保护名单的漏网之鱼
像是几个当初高顺位被选进去却还没开花的二年级生,
被新球队当场抢劫,然后新球队隔年就让这个球员马上大爆发
这对于像是斗山熊这种农场机制完善且用心在选秀,潜力好手众多的球团
屡屡被当初建置斗山农场的NC金卿文抢劫
NC有好几个现在发光发热的年轻人,就是从某几个农场体系好的球队抢来的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3:37:00
没有道理 那工会说要改FA规则你有理人家喔 你才可以改是什么道理啊 原本规则没有人重视 发现吃亏才来哀要改球季后各球团工会开会把它改好 不要仓促成事不然以后你刘玠廷又觉得吃亏你难道还要再改吗 真难看
作者: KotoriCute (Lovelive!)   2016-01-09 13:43:00
中职FA是日职为基准,然后再加入韩职一些规则1月1日后降转队费的规则也是变相给母队谈约的空间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3:45:00
原po这样也被嘘...真是杀红了眼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3:45:00
6JP认为有问题上次领队会议就不应该主张维持现状这次大师兄FA后认为该修改最多也是适用在明年FA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6-01-09 13:47:00
哈哈 原PO大概也被打成吱吱吧
作者: inb (..................)   2016-01-09 13:47:00
韩职日职有几队 球员数量 薪资 都要考量,硬要参照只能说不合国情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3:49:00
要适情适地修改FA条款领队会议里提出,通过是适用在下一届FA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6-01-09 13:49:00
不合理就修啊 很多问题不实际发生根本看不到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3:50:00
不合理就修 人家要修先反对再说 自己遇到了就开始吱吱叫
作者: inb (..................)   2016-01-09 13:50:00
另外请问FA制度是4个领队搓出来的吗?可以请一些公正专业人士加入讨论吧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3:58:00
补偿其实类似交易,球员除非合约有禁止交易条款,不然要反对啥?
作者: amoeki (阿米巴)   2016-01-09 14:00:00
重点是有新人保护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00:00
老实说,这次太子提出的观点算合理,没必要因为他黑就反他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01:00
那你就球季后你再提 碰到你吃亏你就说要改 别人提要改你有理他吗 合理在哪里?更何况你真的亏吗? 不要承担风险那不是还有第一条吗?哪有给你全赢这种道理 当初你怎么不讲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02:00
这次问题是当时规章制定时一堆细节没写清,才造成解释争议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04:00
合理支持阿 适用下次开始FA 看太子肯不肯而已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05:00
现在已经过了八号 照规章你你什么都没提 只能接受对方讲的联盟最好不要这样因人设事 规章怎么写就照规章来 要提解释你怎么不早提 现在都过时限才在拖延时间 超烂的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06:00
象迷会无视这篇啦 推文有够少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06:00
我象迷,但这次我认为太子提出异议解释权算合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07:00
所以联盟不应该照规章来 要因人设事吗?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08:00
反正要修规章就先打成吱吱球迷也在草创不意外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08:00
装死说解释不清 我觉得很清楚啊 哪里不清楚 刘玠廷讲的这些就已经是修改规定 他之所以不讲修改规定就是想溯及既往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09:00
这次照旧规ok 那下次勒 有问题不用改就对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09:00
规避球季后套用规章就算很烂 退一百步来讲 你要改也是之后才能适用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10:00
更何况联盟也没说这次修改可不可以适用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10:00
解释不清不过就是想取巧的借口 太烂了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11:00
没改就在那边大小声 不知道在悲愤什么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11:00
以后别人也是阿解释不清 要胁联盟要修改规定吗? 不要开这种
作者: lkkwing01 (温柔翅膀儿)   2016-01-09 14:11:00
这篇吱比爪还少耶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1:00
6JT:原球团应承接被补偿球员既有合约,不需在14天内另
作者: suika824 (suikamu993)   2016-01-09 14:12:00
FA规章有问题大家都没意见,但在先前要修时为何不要?眼见自己要吃亏了才急着要改?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13:00
哦哦 所以太子之前不想修 突然又想修了 太子好棒棒 拜托不要避开太子自己要吃亏了 才在那边要改规章这点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3:00
原规章第二条:补偿选手间缔结契约后十四天内完成,否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13:00
嘘某爪迷 现在规定模糊 竟然要以后适用 这次模糊地带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14:00
老实说 太子要是真的为钱 直接选125就好 根本不用出来吵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14:00
怎么决定? 骰子? 还是爪说了算 不然太子说了算?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4:00
则该选手回原球团,另外补偿25%年薪给旧球团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14:00
太子也没有只要钱啦 是要钱也要人 有吃又有拿 多赞阿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15:00
就是规章有问题才提出意见 现在连发音都不可以了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5:00
要钱又要人不是更赚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15:00
你自己看看刘玠廷的要求算不算修改规定 如果算他为何要说解释不清 如果不清楚当初领队会议你怎么不提 因为要修改规定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6:00
冲突点就是6JT主张不用14天洽谈新约,就规章有这条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16:00
补偿球员谈约,在去年球季规章并没详细订定,是季后市场开启才边FA边增加规定,才造成一堆盲点漏洞,太子这次算是点出盲点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16:00
会被绑其他东西不爽吧...比方FA限制签两人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16:00
之前人家要修就装死说不用 现在又在吱吱叫 这还能护航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16:00
这次用旧规章 然后模糊的部分就协调就好 要不就是直接用没争议的部分 但fa规章一定要改 下次fa就用新的 这样不难懂吧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17:00
我晚一点再拍中职规章内页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17:00
这些都只是意见不是觉得ok日职规定更狠决定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7:00
修改规章不溯及既往原则,最多适用在下一届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18:00
没错所以才要说解释不清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8:00
点出盲点最多在新规章内修改,这一届必须照的旧规章走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18:00
日职你不同意转队就引退不是更狠 就是避免你给暗盘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19:00
这次根本就是边开车边修车,才会问题一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19:00
你管其他怎么规定 目前就是这样规定 要改以后再来谈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19:00
狠不狠、合不合理是另外一回事6JT是怕自己权益受损,这OK,但不能违背规章内容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20:00
这次照旧我没意见 那下次勒 下下次勒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20:00
领队会议定的 刘玠廷你都没有参加领队会议 没有签名吗?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20:00
去年有机会修改主张维持现状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20:00
下次不就说了 用新的阿 所以规章还是要改阿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20:00
下次下下次就照新的来阿 没在看推文吗…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21:00
一堆人看到这篇崩溃吗 哭哭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22:00
有人就不会看 狂跳针啊 又还没成真不知道在吵什么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23:00
那Lamigo在炒什么 到了限制实现 才讲说啊我不清楚 是在炒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23:00
这次哪里违背?一个不想先提名单 一个想要看 规定有说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23:00
这样也叫吵 明明条文都搬出来给你看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24:00
什么 就是限制你要提方法的时限 你怎么不照规定来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24:00
有没有这么不耐战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4:24:00
现在就是开着敞篷车很帅气,却下雨突然找支雨伞挡,你要边开边撑伞还是找到开启顶篷的开关解决问题?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24:00
谁违背吗?都没有 不就规定有问题
作者: sjlee1127   2016-01-09 14:24:00
重点是去年底要修被挡 现在才在鬼叫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1-09 14:24:00
第二点就违背了 原规章表示球员有拒绝的空间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25:00
太子除了名单跟选方案的顺序以外 他还提了其他东西好吗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26:00
我真不知道谁订的 太子一个人喔 他权力好大 好棒棒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26:00
FA规定是太子订的喔? 现在双方提出观点讨论 规章有漏泂就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26:00
如果是选方案跟名单顺序 那确实是模糊不清的部分 但他提的其他东西 是修改规章…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26:00
中华职棒是共识决 你没有签绝对不会有规定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27:00
太子管球队几年了@@ 所以FA是太子管球队这几年建的喔?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27:00
6JT:没有14天洽谈期=不能拒绝原规章:有14天洽谈期,谈不成回原球团=可以拒绝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28:00
简单来说太子这次提的部分有些确实是规章模糊不清的部分但也有直接推翻旧规章要修改的部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28:00
我只是对有人想要用"解释"行修改之实 又规避以后才适用感到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28:00
太子当然朝对自己有利的讲 兄弟不是傻子不可能照单全收啦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28:00
就算漏洞、模糊地带也是原规章一部份,必须尊重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29:00
这还有得桥 义大和统一的态度也很关键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29:00
原规章可以拒绝这点不合理啊,我本来转队费拿100%,选了85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29:00
太子提的不是建议吗 爪要否决就否决啊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29:00
提出自己的意见也不行?你一言堂?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29:00
6JT提出来的部分也不是为了改革,是因为自身权益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29:00
所以才会说这次照旧 模糊不清的部分就协调 之后再适用新的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30:00
讨论OK,修改OK,但不溯及既往,仅仅最多适用下一届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0:00
原规章可以拒绝也是有漏洞 现行规章就这样 也会修正吧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30:00
你不爽只是这次改了太子得利 你就不爽太子跟这规定何干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0:00
我请问你凭什么改?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31:00
打的点就是太子因为自己权益受损才在吵 之前人家要改又不要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1:00
两边都挑对自己有利的讲 还要协商 不可能全部照太子方案过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1-09 14:31:00
当初要改不知道谁说要维持现状的?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31:00
这次改了 太子得利 当然不爽啊凭什么玩到一半该规则?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1:00
工会之前说要协调 要改FA制度 你都不理他们 现在出来炒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31:00
他就没办法改才提出建议啊 不然也凭什么要听说的啊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2:00
哪有人玩到一半要改规则...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32:00
但太子现在出来吵 很明显就是他想要用阿…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2:00
中职是多数决吗? 所以是太子反对 其它三队都同意也不行喔?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32:00
不过这次如果爪先提25名单 我想太子也不会放屁就是了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33:00
这次改 最有可能得利是义大 下个FA是E全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3:00
方案提出来了 太子一定想这次用 重点是"兄弟"不会同意吧..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33:00
哪里有证据或新闻是太子反对修改 (我是真的想知道)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4:00
太子提了三点意见不是方案吗@@ 所以联盟说要开会讨论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34:00
因为太子1/8前看不到爪25名单 这部分的确规定模糊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09 14:34:00
之前新闻,要自己爬文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4:00
你有没有看之前的新闻 1/8 Lamigo必须提出要拿钱还是选人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35:00
是的 对于名单和选方案的部分确实是模糊不清的部分 就2边谈好就好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35:00
有人觉得太子意见就是决定啊 没办法讨论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5:00
选人的话中信兄弟要给他名单 现在又变成你先那记者干嘛报这种新闻 这些新闻都没有人跳出来说不对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6-01-09 14:35:00
该改 可是太子说要改是这次就想用 中信应坚持2016开始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36:00
我个人是觉得先给名单 在选方案比较合理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6:00
不是双方协商后没共识 所以1/8前无法定案 要找EDA一起讨论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36:00
他也没有要改吧......根据新闻稿,他是就现行条文跟联盟跟联盟提出“是否可以这样做”的建议而已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7:00
他提这些已经是修改了 只是用解释规避修改 我讲几次了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37:00
在那边哭哭 义大不也是想要钱+人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7:00
太子一定想这次改就用 兄弟应该不会同意啦 那有太子定了算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38:00
是否可以这样做XDDDD不要在搞笑了好吗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38:00
但规定和她提这些东西是完全不一样 应该是没有异议吧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38:00
我相信中信不会同意啦 只是那这样僵持不下的结果最后会变怎样也没人知道…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39:00
第一次FA很多事情都是遇到才发现,当然容易出现这些情况。杨领队要求对方先决定方案才看名单,不也是遇到了争执自己利益?领队不帮己队争取利益还要领队干嘛......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39:00
完全不一样? 是指合约那一部份吗? 其它也有不一样喔?兄弟也是朝对自己有利的方面解释啊 名单后给不就是
作者: forgetwen (台风不要来乱 )   2016-01-09 14:40:00
想要什么便宜都占尽,但还是有人觉得这样合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40:00
1.就谁先 2.合约要不要重谈 3.根本本来就有想骗大家合理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40:00
承接合约这点的确是违背现行规章,但承接合约是合理的方向。我同意承接合约不该这次ㄕㄥˉㄒ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40:00
先后给规章没明定 双方都对 就桥啊 合约那一块比较难搞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4:41:00
去年要修FA的时候 有人说不用 现在又第一次遇到???
作者: MinChuan (铨)   2016-01-09 14:41:00
就说了这种制度面的事情不合理就要修,不然迟早搞自己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41:00
1我觉得可以讨论 2根本和现行规定完全相反 不能用解释规避修改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41:00
当然要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讲 真的当是圣人喔 现实生活也是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41:00
看到新闻修改规定没成 但是指转队费 没看到说太子阻扰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1-09 14:41:00
中信那个只是在原有规章的模糊空间的另一种解释 LM的第二点完全推翻原有规章了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42:00
1.顺序这次用乔的 2.太子提的相反=改规章 所以这次不能用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6-01-09 14:42:00
想求指点迷津提供太子反对的新闻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42:00
1.去年是谁挡的不知道 2.去年没有讨论到这一块 3.不要跟我说用想的就知道有问题,规章没有正式执行前大家都不知道会这么乱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43:00
但这次不适点我想兄弟这点会坚持 不会让太子这么爽猜最后FA会大修 但太子拿钱结案@@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45:00
解释就提出自己的意见也不行?提出来是说改就能改?某w也蛮好笑的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47:00
那Lamigo怎么不尊重制度在1/8提出方案呢 又没人说你不能自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47:00
还要搓汤圆啦 太子说的 兄弟不会全部同意 哪可能那么爽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48:00
米糕不就要人+钱 结果名单先给后给就卡住了 裁定再开会讨米糕如果不是要人+钱 现在是在吵什么 直接拿钱就结束了...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49:00
到底是先提方案还是先看名单这点不是连联盟都承认规章没订好吗......?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49:00
LM要人+钱 而且被选的球员不得拒绝 承接合约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49:00
所以米糕要的方案就是人+钱啊 哪里没有提出方案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50:00
对阿 名单和方案根本没写 完全模糊.....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50:00
你讲得好听 最好是没有要求后面那一条要看名单 被选球员不得拒绝才是炒的关键吧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51:00
米糕有方案 人+钱 但名单先后给 合约问题卡住 要开会讨论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51:00
现在制度有给暗盘跟本 选不走 你开多少原球团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52:00
都可以加25转队费 这才是重点好吗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53:00
不对照新闻稿 他是要先看名单再决定 你这样讲也不对也就是说他没有决定要钱还要钱+球员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53:00
规章有漏洞 当然会想修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53:00
LM想要看看人+钱有什么菜单再决定要不要人+钱/且提出是否直接承接合约会比较公平让联盟参考。他原新闻稿就说他是提三个方案看联盟定夺,球团有各自不同的反应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53:00
就不名单先给后给双方意见不同 再来有合约问题 讨论很多了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54:00
你都说照新闻了 新闻是有说被选球员不得拒绝?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54:00
第二点就是这个意思 阿不然提这个要干嘛 我问你好了阿不是都没有关系 我只是提爽得而已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4:55:00
所以你到底要吵刘的提议合不合理还是要吵他看到自己利益受损才说话很恶心?你弄得我好乱哪...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55:00
都没有谈约期 直接承接合约了 这还可以拒绝????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55:00
所以米糕第一个方案就是人+钱啊 但没名单 后面走不下去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56:00
本来合约要重谈的 所以他才要提这个 所以等于不能拒绝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56:00
那暗盘的问题又怎么解决 你不改会造成强者恒强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57:00
有选到人后太子说要原合约承接 这也有问题 还有得吵吧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57:00
不然我何必讲这些东西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4:57:00
所以大家才再说 这次拿钱了事阿....... 有争议的部分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57:00
怪了 是不能提自己的意见喔? 你又来了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4:58:00
可以啊 问题就是你就是要修改 那你就不要讲些想要规避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09 14:58:00
提出来是能说改就改? 现在问题不是先看25人名单问题?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09 14:59:00
解释规避修改也是你在讲 规章有漏洞就不提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4:59:00
所以现在是在不爽太子都往对自己有利的讲这样吗??规章就漏洞啊 兄弟名单后给不也是用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解释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5:00:00
至少我是XDDDDDDDDDDD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5:00:00
我问你好了 如果联盟承认 刘玠廷那些解释 是不是代表规定本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5:00:00
这次一定就是三队跟联盟一起仲裁啦,但之后要实行的话我认为刘这些提的方向都很正确。但不适用在这次。然后刘就是遇到了觉得不合理所以提出来,就像当初遇到FA只能签两个,也有人喊不合理,那要不要修看联盟啊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5:00:00
双方都是用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讲 现在是对事还是对人在讨论?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5:00:00
太子讲的东西有道理以后可以来改 但是不是现在 就这样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5:01:00
改那就以后才适用不溯及既往 是或不是没有差别喔 原来我才是傻瓜 乖乖相信刘玠廷比较聪明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5:01:00
我同意太子说的是有道理的 但就不是这次用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5:01:00
现在遇到当然现在改 但一定不适用在这次FA这次用兄弟怎么可能给过 吵那么多也是为了以后的制度啦= =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09 15:02:00
会讲解释就是想要凹这次适用因为规定本来就是这样 把他解释清楚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5:02:00
又不是太子一个人说了算 这次要用就能用喔..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09 15:03:00
但太子现在讲 会让人他想这次用 所以很不爽...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5:03:00
说太子不行这次用根本天方夜谭 不爽的就这里 没必要一直鬼打墙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5:03:00
太子当然想凹这次用 当兄弟是死人吗? 你觉得兄弟会同意?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09 15:03:00
我跟xcxc一样意见,w你根本没在看别人推文吧......跟你讨论好累...喔...我推的时候xzxc后半段还没出来...我是觉得太子这次提议就有点想偷吃,但没有一定要强碰,他只是觉得这样订比较合理(当然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但他也有说这些提案过不过他们都有不同立场。与其说是改规章,我觉得更接近要求释宪(?)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5:10:00
太子说的就跟规章强碰了 一个没谈好约回原球队 一个强迫转队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5:13:00
谈约失败归还球员还降补偿金,根本就先天有bug还惩罚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5:15:00
谈约只要给个暗盘就挂了 补偿金还降 这条有跟没有一样反正是觉得讨论大修OK 反正不会这次用 太子最后拿钱结案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09 15:17:00
改成太子说的那样不就变向让米糕抢劫? 在不增加其他条件下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6-01-09 15:19:00
重点是兄弟不可能照太子的说法照单全收 这个假设不存在
作者: yang1026   2016-01-09 15:37:00
出不起薪水又想占便宜的球队.....
作者: baron7753385   2016-01-09 15:57:00
扣掉新人 洋将 跟当年FA的球员 这样算合理
作者: lon0623 (broaden)   2016-01-09 16:10:00
规则有争议不如沿用韩战规定好了KBO这样应该是为防止球队独大
作者: suzhou (☂☁☁☁☂)   2016-01-09 16:23:00
忘了韩职还有一条,当年度规则五选进去的球员也不能列补偿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09 16:25:00
比较在意新人保护跟当年度FA排除,这个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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