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edo (耶)》之铭言:
: 原文连结如下,钜细靡遗:
: http://www.nownews.com/n/2010/02/10/587367
: 再看一次依然相当愤怒。
:
: 林秉文答称先发投手每场假球代价为100 万元或150 万元,曹锦辉随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
: 先给他100 万元,且要求其放水打假球之场次,林秉文必须额外帮其下注200 万元,让其
: 自己除了可以拿放水球谢款,亦可赢得下注金。
:
: 打假球还要赚两手?
:
: 故蔡政宜即积极拉拢曹锦辉,并询问曹锦辉是否愿意加入打假球之集团,曹锦辉一开始不
: 置可否,蔡政宜及庄侑霖为说服曹锦辉首肯,即不断邀请曹锦辉上酒店及提供性招待,曹
: 锦辉亦利用此点,不断至酒店消费及带小姐出场过夜性交易,费用均请蔡政宜付款(一次
: 约3、4 万元),直至98年8月8日之前,曹锦辉原本答应要替蔡政宜打放水球,然该时期
: 因莫拉克台风致取消比赛,后曹锦辉又答应于98年8月22日兄弟象队对Lanew 熊队的比赛
: 要打放水球,然于比赛前一天(21日)晚上,曹锦辉用王劲力的专线电话打给庄侑霖,说
: 配合的球员人数不足,最好取消....
:
: 所以这样的行为在职业球员的道德标准上是可被容许的?
: 球场上球技固然十分重要,但职业球员所背负的责任不仅在于替所属球队取胜,
: 如曹所为,对于年轻球员或是小球迷们,是一个怎么样的榜样?
: 道奇应该没看不起诉书吧
不起诉书,前几个小时我的回复如下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36637854.A.4B9.html
可参考
针对你的三个问号??? 一一回应
打假球还要转两手?
你有证据,赶快拿去给检方,这样不起诉书就会x突变成起诉书了
检方开心,曹酸开心,大家都开心
这样的行为是否被容许?
不被容许,但是看见黑影就开枪,在法治的社会也不被容许
只相信被"证实"过的消息,除非你是台湾记者
对小球员的影响?
犯错了,做事不避嫌,不管你多有天分,就是封杀没饭吃,回家卖面
犯错了,愿意悔改,以后会随时警惕自己,那么你努力,坚持,不放弃,你就还有机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