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曹锦辉与27人名单

楼主: edwin11017 (EDWIN)   2015-01-15 00:46:57
这27人名单 就是因为没有起诉书内容可以看 所以今天才没事
一样的标准 如果曹锦辉事件没有"不起述书"可以看 不管他做过什么 甚至真的放水
今天他去道奇队 肯定是举国欢腾
但就是因为有"不起诉书"可以看 所以我们已经知道了曹意图放水的事实
所以今天中职全面封杀
你要我们用封杀曹一样的标准去封杀27人名单?
ok啊 起诉书拿出来看看 让我知道这27人到底做了什么事 才能封杀吧
你拿不出起诉书 无法具体说明那27人做了什么
只能用"推测" 因为法官个人曾经"主观"认定这27人有放水 就"推测"有放水??
别忘了同样的27人 检方的认定是没有 所以没有起诉他们唷 这怎么不拿出来说??
要我们用一样的标准去面对27人名单 那麻烦你也用一样的标准
拿出跟曹锦辉一样的 公开的起诉书(获不起诉书)来看看!!
没人说没公布就是清白 但无罪推定原则 我也无法判断27人就是黑的~
中职对27人跟对曹的标准是一致的 你要社会跟中职封杀27人
就拿出能说服社会跟中职的具体内容!!
※ 引述《wfelix (清云)》之铭言:
: 很多人可能搞不清楚为何有人主张 若封杀曹就该一起封杀27人名单
: 首先是曹锦辉的部分
: 曹:检方以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但不起诉书中详载一些组头'放水球
: 员等说词,包含曹有询问放水价码及有答应放水但因故中止等情事,曹
: 本人仅承认与该组头有来往,未同意放水.
: 从检方资料显示,这人的确不怎么清白 光是和组头有来往就足以开除
: 至于他是不是有答应放水等情事,每个人可能相信的点都不同
: 27人名单:承审第一次中职放水案的法官,审理相关罪证后对检方起诉的39人
: 判决34人有罪,除此之外法官根据他看的卷宗资料,认为除了检方起诉的39人外
: 还有27人应该也有参与打假球,依法官职权将这27人移送检方侦查起诉
: 这个法官到底是基于啥资料认为那27人也有份,外界无从得知
: 因为相关待查证资料从没公布(曹锦辉这次是史上第一次把待查资料写的那么详细)
: 但是承审法官是能看到最多放水案相关事证的人
: 而他看了相关资料后既然特别点名这27人,可见那些资料中必定有提到这27人的一些事蹟
: 只是当年并无像2009年那种作法,把资料写一堆让球迷知道而已
: 但你总不能说待查资料没公布就是清白,有公布就是黑的啊
: 中职既然自视高标准,面对让承审法官都不信任的球员总该有个表示吧
: 但当年根本是直接河蟹掉,面对27人名单中职只会装死而已
: 而且诡异的是,法官移请侦查起诉起诉这27人后,整个假球案侦办脚步突然停止
: (一直有谣传为了让中职存活,各方势力运作让侦办脚步暂停下来)
: 李英豪法官在1997年请检方针对这27人侦查起诉,结果拖到8年后的2005年
: 检方才针对这件案件以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结案,该案也不得再议
: 那时可能很多年没啥放水案了,球迷也逐渐淡忘,职棒也二次回春了
: 结果讽刺的是,2005三月 27人名单案件画下句点 中职正式挥别第一次放水案
: 然后同年7月 爆发中职第二次放水案
: 隔年喇叭检举耻雄邀他打放水球 熊队以没有证据罚款结案
: 总教练(名列27人名单之一)还要喇叭放人一条生路
: 3年后 耻雄被收押起诉 总教练没事
: (假球爆发前已因战绩因素请辞,改当二军总教练,一年后又回任至今)
: 这联盟想质疑国外用的球员清白前,先厘清自己底下的球员教练吧
作者: ACERACER99 (BS)   2015-01-15 00:48:00
起诉书???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5-01-15 00:48:00
哪来的起诉书? 又跳针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1-15 00:48:00
曹又没有起诉书 只有不起诉书曹跟这27人一样 都"不起诉"
作者: bryan99919 (圈圈再插插)   2015-01-15 00:52:00
你是中职菇嘛?上次在忠孝西搭幽灵公共汽车,现在又有幽灵起诉书
作者: hcbr (hcbr)   2015-01-15 00:52:00
当年黑球时代是很恐怖的,你不想打都不行,龙队封王出国旅游跟黑道组头同一团...
作者: saijuk (sai)   2015-01-15 00:53:00
哈 前提都错了 你是想讨论什么
楼主: edwin11017 (EDWIN)   2015-01-15 00:56:00
好唷 我改用不起诉书唷~
作者: wayne200135 (军武王)   2015-01-15 01:09:00
一直跳针起诉书~你拿起诉书给我看阿~
作者: swimming7 (小朋友)   2015-01-15 01:15:00
到底哪来的起诉书啊?你知道不起诉书不需要证据 检察官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吗?全世界大概只有中职是用不起诉书的内容评断清白与否
作者: qazxswptt (...)   2015-01-15 01:24:00
不起诉书的问题就是随检察官编 反正不起诉法律上没办法用嘛 这是个大问题...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5 01:27:00
你拿得出小曹的起诉书,我就请版友100份鸡排 崩溃了吗?
作者: ParuruChan (PARU)   2015-01-15 01:30:00
反串给推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1-15 01:32:00
你是没看文章喔?就说了只有黑象那次,检查官打破惯例把待查证的事项写出来,以往若觉的罪证不足是不会写那么多的,所以你想说封杀标准是检查官认为有问题但他找不到证据但有传闻就封杀,反之法官审案根据送审资料判断这些人嫌疑很大的不需要封杀,只因当时侦办进度被不明因素中断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5 01:43:00
而且你的标准(和逻辑)真的大有问题,内文云:“中职对27人跟对曹的标准是一致的”哪里一致?小曹和这27人在法律上都是不起诉的,但中职却追杀小曹到天涯海角,却允许洪中、泰山和叶君璋等人继续在种花联盟?这不是双重标准什么才是双重标准?AND,你的法律(道德)标准又在哪里?
作者: cshepower (公务员)   2015-01-15 01:47:00
不起诉书只是检方个人想法 看看陈锋民后面洗白就知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1-15 02:00:00
一样是个人想法,检察官的要听,法官的不必理会这样?
作者: saijuk (sai)   2015-01-15 02:15:00
逻辑真的很差
作者: theDorcus   2015-01-15 02:20:00
标准没念过书还敢出来-.-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1-15 02:23:00
出来秀逻辑下限的吗?这种论述真的好意思出来呛喔?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26:00
是一致,黑曹不是因为“不起诉”,才被禁赛黑曹是因为证明了“答应放水,但没执行”27人名单,并没有有关放水的起诉和不起诉书文字.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2:29:00
其实答不答应放水 是否有执行都没差 有差的是这件事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0:00
不然就要把有关27人名单,检察官写的内容,贴上来审视一遍.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2:30:00
显示出法律的漏洞和中职防赌的无能 更让人心寒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5-01-15 02:30:00
证明??谁证明??检方的东西根本没拿上法庭辩证,还再证明,法盲无误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1:00
答不答应放水,就是有差!什么叫答应放水没差?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2:31:00
总之检方的东西就当作小说出书打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5-01-15 02:32:00
我记得中职永不录用的标准是“有没有交保”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2:00
反正禁不禁27人名单,都和黑曹无关,黑曹就是答应放水,活该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2:33:00
全靠检察官出小说判案 媒体宣传就好 何必要法官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3:00
天津狮,27人名单,基层黑鹰都该追.但不能用这些来护航黑曹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5-01-15 02:33:00
你完全搞不懂检方的职全与角色,我有发过文教你看检察官与法官的不同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4:00
黑曹就是答应放水,就这样.你完全搞不懂职业棒球的职权和角色,答应放水就是该死.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5-01-15 02:35:00
就[答应放水]这事,也只是检方调查报告,被告都还没上法庭辩证,你怎知这句话对与错?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7:00
黑曹有反驳过吗?黑曹有反驳过他答应放水吗?好呀,“答应放水”这件事,是错的,请黑曹开记者会来反驳!请黑曹反驳这一点!几年了,他有反驳过?还护航咧!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2:39:00
记者会这种东西就是场秀而已 有什么效力呢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39:00
黑曹和他的经纪人,一直都是说“没打过假球”来解释.并不是反驳“答应放水”,请不要自行脑补!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5 02:40:00
可悲啊,一堆法盲和理盲的~~~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2:40:00
比起曹的清白 曹的丑闻更好用 这样的媒体何足挂齿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40:00
记者会怎么没效力,公开说明的东西,怎么没效力?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5-01-15 02:40:00
逻辑错误只能情绪化发言,就事论事.法庭没开,检方连告都不敢告,那请问被告要辩证什么??还是你心中认定他打假球,就一定要造你主观意识认定?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2:41:00
自行脑补小曹没答应过放水,这才是好笑!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5 02:41:00
阿基师也开记者会公开说明摩铁是不小心滑进去的,这样有效力吗?你相信吗?实在是吼(摇头~~~)
作者: wn7158 (司机5566)   2015-01-15 02:43:00
没有证据证明的事,为何被告要主动澄清黑函?这不是检方该做的事?自己补足证据,起诉上法庭告被告才对!笑死人,谁才是脑补!没证据证明小曹犯罪,才是法院认证!现在是黑曹脑补小曹犯罪,但又拿不出证据,在哪里要人家自己认罪吵糖吃!
作者: L640304 (游击手)   2015-01-15 02:48:00
一群秀下限的人,大概连“无罪推定”法则都不知道吧?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1-15 05:11:00
一个职棒明星,被说“答应放水”,不用澄清?澄清不用公开?公开澄清,不一定会被相信,但如果连澄清都不敢,不扯吗?win7158说的对,没证据证明黑曹"犯法"但有证据证明黑曹做过“答应放水”根本试图把人导向法律,用法律来模糊他“答应放水”的事实谁在脑补小曹犯罪啦?“答应放水”并没犯罪喔!!但“答应放水”就不该出现在棒球!别再用法律模糊焦点!“答应放水”就不该出现在棒球----->这逻辑错在哪?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1-15 05:43:00
问题在上至司法下至联盟都没有能力确认他答应放水MLB安全组大概会想现在是要我当法官审理不起诉书吗?比起曹有多黑 相信中职和该检察官可能更为丢脸
作者: tsengwoody (Woody)   2015-01-15 07:55:00
答应放水?谁教你检写的不起诉书真?有法院认定?
作者: ANCEE (安西)   2015-01-15 08:10:00
中职丢不丢脸跟黑曹有多黑有啥关系不要讨论黑曹ㄧ直拿其他事情救援
作者: asd0112   2015-01-15 08:27:00
起诉书到底在哪啊?可以拿出来闻香一下吗? XD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5-01-15 10:14:00
曹锦辉有澄清啊 他说要他说一千万次都一样 他没放水另外 谁说27人没东西? 就是法院判决书啊 认为有嫌疑职权告发
作者: Q12345Q ( )   2015-01-15 10:27:00
可能你在法律观念上有些误解 不要把不起诉书当判决书看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5-01-15 10:36:00
拜托喔 把曹“答应放水”的明确证据拿出来给大家瞧瞧你不要说那个检察官当作文写的不起诉书算证据哦!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1-15 11:42:00
法官还直接在[判决书]上写27人有嫌疑咧难道不起诉书的效力比法院判决书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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