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认证 美职经纪人比专业
2015-01-03 联合报 记者谢静雯/台北报导
美职大联盟早在1912年就有自由经纪人制;1966年球员工会会长米勒,透过经济和谈判专
长,跟球团达成协议,自由球员与经纪人制度渐趋完备。
米勒为一名经济学家,也是劳工运动领导者,他在1966年受聘为大联盟球员工会会长,
在任内透过集体谈判,除为球员争取大幅提高最低薪资外,也组成仲裁委员会,处理球团
与球员的合约纠纷。
此外,也与球团达成协议,球员服务满6年后,可成为自由球员,可以实施自由经纪人制
度,透过聘请经纪人,与球团进行薪资谈判。
大联盟在1993年正式实施自由经纪人制度,经纪人不仅需熟悉联盟规定和法条,大多拥
有法律、会计专业背景,以便为球员争取最佳的待遇。
在美国对运动经纪有完整及严格的规定,有些州政府强制规定,运动经纪公司及经纪人
必须注册,同时通过大联盟球员工会认证,才能代表球员与球团进行薪资与合约谈判。
一般来说,还在小联盟的球员,经纪公司不会抽佣,部分领大联盟底薪的球员,也可不
付佣金;经纪人通常在签约球员取得薪资仲裁资格、或年薪获得一定幅度成长后,才会抽
取3%至5%不等的佣金。
陈伟殷经纪人波拉斯,曾在职棒小联盟打球,因伤退休后,先后取得药学及法律博士学
位,旗下有包括薛则、松坂大辅和A-Rod等多名知名球星,透过专业知识,成功为许多球
员争取高额合约,为目前大联盟最成功的球员经纪。
http://udn.com/news/story/6999/61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