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曹锦辉

楼主: saveme (hihi)   2014-12-29 17:21:57
※ 引述《chineseliou (CHINESELIOU)》之铭言:
: 支持的人很多,反对的更多,
: 我认为棒球是一场娱乐性质,原本就大于实质的表演,
: 有一辈子相信,
: 自然也有一辈子当成娱乐,
: 小曹有他的话题在,
: 也有他另人不接受的行为在,那倒不如看着他到底有多少
: 能力在球场上,与其评论,
: 不如期待,等待。
: 真相影响了CPBL。
: 但,真相不会改变,只是环境不同,我们很难判断道奇以什么标准看待,我们也很难不接
: 受日后的事实,
: 那不如回到根本,我们所支持的球技,我们曾经所爱的球员。
: 走一步算一步,
: 相信他也得到他该有的挞伐,
: 他也有努力过,至少还在努力
: 相信他的努力,
: 大过相信他会再一次的误入歧途还要来的有意义~
我跟你讲真相是什么好了,
没有证据证明曹锦辉拿了钱,
目前就只有这个真相.
光凭起诉书里面所言,
也是听信该人的片面之辞,
你没有证据证明他有拿.
如果有,
赶快拿出来,
我跟你保证,
曹绝对上不了大联盟,
即使签了约,
也会被大联盟强迫解约.
美国大联盟注重的是有没有发生这个事实.
不是听人家随便说说.
作者: coco100 (童话故事的最后)   2014-12-29 17:23:00
法律目前就是曹没拿钱没打假球~~但是接受性招待!!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4-12-29 17:30:00
或许跟93mph相比,台湾法律和中职更不可信吧
作者: ahou (小猴)   2014-12-29 17:34:00
接受性招待跟收钱是一样的东西 你所为没有证据证明他有是非得要看到性爱录影带才肯相信吗?当出记者会上 记者问起曹锦辉有无喝花酒时岩元理惠的回答是 "这有违法吗?(翻白眼)"
作者: a51062004 (北极熊)   2014-12-29 17:37:00
等价交换的东西也算好吗
作者: ahou (小猴)   2014-12-29 17:38:00
是否该感谢楼主这种M属性球迷 我们才能看到经纪人如此嘴脸?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说走就走)   2014-12-29 17:41:00
护航护的真咖马曹的烂,滚边去吧你
作者: LiLReD (LiLReD)   2014-12-29 17:42:00
你真的认真看过不起诉书?
作者: colin0000123   2014-12-29 17:45:00
他只是冲撞妮妮喝花酒又没打到假球,所以他是无辜
作者: gogo3333 (tk)   2014-12-29 18:04:00
完全支持小曹
作者: precia (.....)   2014-12-29 19:37:00
你可能不知道在刑事诉讼法里人证就是证据的一种...
作者: Linnsen   2014-12-29 22:37:00
不然你以为违停干嘛选立委 可以接收招待但不一定要帮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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