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福德事件结束 中职暂无“叶丁仁条款”球员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倪福德与中信兄弟议约加盟失败,中华职棒目前已无“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条款的球
员,但是不是后无来者,还是存在可能性。
兄弟象在2005年年底选秀选中叶丁仁,但叶丁仁在选秀前一晚已与美职红袜队签约,但未
告知兄弟象,导致兄弟象选中却无法签人的状况,因此中职设立“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
”条款。
“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条款载明,于选拔会议前同意参选之球员,经球团指名后,于
3个月内迳与国外职业球团签约者,该球员自返国提出加入本联盟之申请日起,原指名球
团在3个月内仍保有该球员之契约交涉权。
这个条款因此被说成是“叶丁仁条款”,叶丁仁在红袜待到2007年2月2日被释出,2月9日
便返台与兄弟象签约加盟。
Lamigo桃猿王溢正是符合“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的第2人,他在2008年代训选秀被
Lamigo桃猿前身LaNew熊选中,经过1年代训后被球团指名留用,但王溢正在2009年11月加
盟日职横滨队,LaNew熊因此拥有王溢正返台之后的3个月优先议约权。
王溢正在2013年5月29日被横滨队释出,6月20日与Lamigo桃猿签约加盟。
倪福德本是中信鲸球员,由球队解散参加2008年12月31日举办的特别选秀会,被兄弟象选
中,但他却与美职老虎队签约加盟,成为中职第3位“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
他在今年9月中返台,9月18日向中职提出加盟申请,中信兄弟接手兄弟象承接优先3个月
议约权的权利,最后加盟破局,成为第1位“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返台加入原球团失
败的球员。
中职在倪福德之后,目前已无“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然而未来的事青很难说,还是
会有球员再成为“违反契约交涉权之球员”。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18/4405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