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问
曹若真的有打假球动机,接受性招待等于间接对价关系,没打假球只是因为台风神救
援
换句话说曹根本就是个想打假球,想犯罪却未遂的准不法分子
这个经由检方一并公布于起诉书中,社会大众自有公评
等于全天下经由这份起诉书都能读到:曹就是个假球未遂的准不法分子
然而这样一个几乎毫无悬念的认定,却得到了无罪开释?
因为没证据佐证?
所以假球未遂能够得到不起诉?
同样的廖于诚因组头塞钱给他判定假球未遂缓起诉,而依道德观感他还比曹白了点
以此证明假球未遂是能起诉的
所以就是没证据佐证?
意思是我今天把你祖宗十八代全部都骂了一轮,全部都给他冠了个罪名
但我就是动不了你,因为没证据,罪名不成立
那不就跟街头无赖吵架一样,口说无凭吗?
换言之就是我今天把你的罪刑公布出来,让大家瞧瞧你是怎么样的一个浑蛋
公布完之后依旧放你回家睡大觉
那试问白纸黑字上一行行血淋淋,不堪入目的龌齰勾当,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曹后台到底是哪个皇亲国戚?
对,说到底就是在质疑这份不起诉书,到底有哪些是可以相信,血淋淋的犯罪事实?
我今天说曹就是找了林秉文要钱想打假球,他就是,只因我检调,老子大
好你老子大,到头来却不起诉,那我就不懂我要怎么信你
又或许他就是有打,只是欠一份可信的证据?
那为何不跟陈致远一样,先起诉,官司我们再来打,这也是毫无悬念
但那天检调却选择白纸黑字看似罪证确凿的将曹、谢这些人写的黑漆妈屋,摆明要抹
杀他们的棒球生命,这分明已经未审先判
到这里,已经不是道德相关的问题了,是有做跟没做的问题
私德部分,他玩过、得罪过几个女人,都不足以构成封杀主因
而是有没有打假?打假未遂也是打假,有假就是有假,没假就是没假
如果说无罪释放=没打假
那他是否还是打假未遂?打假未遂能否无罪释放?
而已确定查获利益关系绝对会遭到起诉,那是否曹根本无利益关系?
既然如此,不起诉书中通篇影射曹确有利益关系,但却又得到无罪释放,根本自相矛
盾
既然没有利益关系,没有假球,那么曹唯一的过错就是和组头过从甚密
然而这就是我最想不透的
在台湾,组头能选立委,甚至总统站台、握手
组头能碰天下所有人的手,就是不能碰职棒选手的手
因为一旦碰了,就有假味,无法避嫌
说到底就是不信任,而非事实真相如何
信任与否,在于观感 是非对错,在于真相
今天因为不信任球员的私德,球团是可以做为要不要该球员的依据
但因为不信任其私德,因此棒球界封杀,那就是真相是非的问题而不是观感能说嘴的
如今真相是没有假,那我想球界没有理由不让他回来,但球团却有理由不要他
剩下的,就是靠曹自己的本事了
因为事实是站在曹这边,不是三言两语可以驳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