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转播的交叉授权也是个假议题
各队的主场场数是一样的,所以利益机会也是均等的
只要是我主场,就是我签约合作的电视台播,支出与收益也是我自行承担
我相信开电视看比赛的人绝对不可能只有主场球迷
如果客队要以肖像权为理由拒绝转播,那这场比赛干脆也不用打了
因为看电视转播的球迷,权益跟买票进场的球迷是一样的
其实当初开会就应该讲清楚,主场的电视转播,由主场球队全权负责
客队不得有任何异议
还搞什么肖像权咧,人家演艺经纪公司都巴不得艺人每天在电视上曝光
你们这群领队却还在那边计较说我的球员肖像权问题
各球队主场都是60场,说真的机会均等,不必去计较那么多啦
客队也不用那么多意见,去作客就把球打好
这样乱搞一通,就算自己有理,也是伤人七分,伤己三分
谁都占不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