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大犀牛球团对于中华职棒联盟帐目与转播权问题,今天再度发表声明,反驳联盟周一发
出的声明。球团提出常务理事会议前提供的帐目表与15日会议当天帐目支出内容不合,再
度质疑联盟帐目不清不楚。同时,对于与博斯转播权问题,义大球团重声,球团在5月6日
前已经同意合约内容,并非联盟指出在常务理事会上才同意。
以下是义大犀牛球团声明稿内容:
义大球团声明 2014.5.21
中华职棒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于5/15日以前寄达义大球团103年度联盟预算表
例行性费用 103年预算费用 102年实际费用 101年实际费用 100年实际费用
例行支出合计 114,075,500 98,861,837 89,144,058 79,707,006
例行收入合计 82,702,000 91,663,098 79,611,524 82,996,573
例行收支损益 -31,373,500 -7,198,739 -9,532,534 +3,289,567
注:另联盟于5/15开会以前寄达103年度联盟预算补充说明资料
该资料说明:103年度联盟预估收入「其他收入」部分,原资料提列400,000元,为明台保
险公司确认之赞助金额,附表为过去三年其他收入之决算细项,本年度收入新增( )内
资料,为联盟今年预估之收入,共增加408万元。
联盟于5/15下午二点在联盟会议室发给与会球团103年度联盟预算表,该表显示
103年度联盟预算表
例行性费用 103年预算费用 102年决算费用 101年决算费用 100年决算费用
例行支出合计 113,575,500 99,970,037 89,689,708 80,897,641
例行收入合计 86,782,000 96,663,098 79,611,524 82,996,573
例行收支损益 -26,793,500 -8,306,939 -10,087,184 +2,008,932
义大球团吴董事长及谢领队,在5/15联盟会中提出为何此二表均出自联盟,而数字居
然不一样,要求联盟具体说明;同时义大球团根据联盟会前提供之103年度联盟预算表,指
出自100年到103年每年例行支出,每年均有10%以上之成长,而103年更增加16.3%,而103
年收入更较102年减少10%,而约相当于100年之收入,同时义大球团指出103年之预算与
102年之决算不同之处,联盟并未做差异说明,要求联盟说明,同时会中统一球团亦认同
义大球团之要求;而兄弟球团陈领队更提出为何联盟103年预算,未将103年联盟官网转播
金1500万元列作收入,当场黄会长居然表示103年联盟官网转播支出约1000万支出,亦未
列入103年联盟预算,103年联盟预算如此重大疏失,令人不解。义大球团更进一步指出,
要求联盟以后必须将联盟专案募款,做详细收支报告。以上就是义大球团认为「联盟帐目
不清」,且必须立即改进之处。
(1)针对联盟2014年预算案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议如下:
联盟相关财务报表之编审应依照「社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办理并制度化:「社
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第12条,社会团体应于年度开始前两个月由理事会编造
年度工作计画及收支预算表,提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于年度开始
前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因故未能如期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者,可先经各
该团体理事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呈报主管机关,事后提报大会讨论通过后再报
请主关机关核备。联盟于103.5.15始召开预算讨论案,时间点显然有违办法
之
规定。
②应落实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作业:联盟相关会计调整分录应即时入帐,不应
提示
不同基础编制的报表,才不致误导报表使用者。
③总预算之讨论于财务报表上应涵盖联盟所有的收入及支出面,不应以规章为由
仅就部分范围讨论。
(2)预算细项讨论:针对本年度增加幅度较大之预算细项讨论,由四球团决定是否
逐项删减。
(3)针对联盟2014年度预算例行赛预算赤字问题,建议在预算细项讨论后,由四
球团就费用是否共同分摊来讨论。
有关义大球团在5/6之前即明确告知联盟陈秘书长,义大球团对博斯之合约没有补充
意见,亦即义大球团明确同意,而黄会长在5/15联盟会议中指出义大球团5/15之前并未同
意,义大球团在5/15联盟常务理事会已明确说明,义大球团在5/6以前已同意博斯之合约
,此事不容联盟以讹传讹、恶意栽赃。
(体育中心/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sports/20140521/401928
没有意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