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诸多版友的见解 主要提出的疑虑如下 (如果有遗漏的欢迎补充)
希望抛砖引玉 提出一些解套方式 来预防未来的隐忧
联盟和球迷的立场,担心
1.中信以后不给钱,影响球队正常营运
2.中信无法实质经营管理,若出事会撇清责任
3.华翼用冠名方式引入其他资金来源(ex黑金),不透过联盟审查
4.联盟制度被打破,以人治、特例的方式,未来难以管控新加入的球队
解套方式:
1.修改章程,冠名企业若需要新增或更换,需经过联盟审查。(解决第三、四点)
2.修改章程,要求经营企业(华翼)与冠名企业(中信)提供一份契约 契约大意如下:
冠名企业每年至少需编列六千万赞助费用,并以借贷方式提供球队营运所需之周转金
若违反以上条件时,联盟可取消经营企业之参赛权利,或另觅其他冠名企业(解决第一点)
3.若以上两点成立,则中信每年至少提供六千万,不足的部分则需提供贷款
实质上已具有经营决策权,若又爆发放水签赌案,相信社会观感责任与形象是无法撇清的
以上看起来问题都不大,可以解决
金管会的立场
1.要符合法规
2.避免金控洗钱
3.担心开了先例,未来其他金控比照办理
解套方式:
1.华翼与中信切割,非中信子公司,未来球队营运金额编列为广告费用
2.购买十年冠名权共4亿元,列为广告费用或无形资产(分十年折旧摊提),而非股权投资
3.政府高官、总统夫人出来背书
这部分中信已经做得很好了,没有太大问题
最后,以中信金经营管理和股东的立场,要思考未来每年要赔多少钱?这项决策是否划算?
这部分是比较少被版友着墨的地方,但反而是我觉得最有争议空间的
1. 4亿元买10年冠名权是否合理?正常情况应该是可以买到整只球队(股权和经营权)
以后不想玩了,卖掉球队也可以把钱收回来一部分
但是现在只有10年冠名权,就算认列为无形资产,也会折旧的很快
那10年到期之后 是否还要再缴一笔冠名权的费用?变成用股东的钱图利特定企业(华翼)
我认为合理的解决方式 应该是4亿元买到"永久冠名权" (类似实质经营权)
未来不玩了 可以在联盟的同意下 把"永久冠名权"出售予其他企业
2. 未来每年要编列多少广告预算做为球队的营运支出?
目前新闻看起来是每年六千万 但万一不够怎么办? 万一球队想要增加预算怎么办?
总不能辜老板说想要把预算提升为每年两亿 球队经理人年薪千万 经营团队就照做吧?
这个控管和决策流程 应该要设立一个机制和准则 并且告知社会大众
以杜绝洗钱和慷全体股东之慨的嫌疑
3. 球队的日常营运周转
球队经营 年度结算可能亏损 4000~8000万不等 以广告预算编列
但经营过程中 会需要很多周转金 以经营企业(华翼)没有本金的情况下
根本无法负荷 势必只能由冠名企业(中信)提供
然而中信年度广告预算也有一定的限度,必须用贷款的方式来负担
然而贷款额度可以到多少?是否需要有担保人?授信风险如何控管?
总不能赔了十亿 年度预算不够的部分 都用贷款填补吧
那很有可能变成呆帐 由全体股东吞下来
以上是个人一点浅见 以中信小股东的立场 有更多值得关注的地方
※ 引述《tachikoma (塔奇库马)》之铭言:
: : → andy3391:这才是最可怕的!存款当广告打水漂,收益成效不管,万一 12/04 09:49
: : → andy3391:球队收支不平衡,中信是继续增加资金,还是让他倒? 12/04 09:49
: : → volcom:10年只是确保名字有中信 10年后改君品兄弟 或翰品兄弟都ok 12/04 09:49
: : → orion:中信是可以让他倒,因为法律上他们无关 12/04 09:50
: : → volcom:这10年帮中信打广告 10年后要帮饭店子公司打广告也可 12/04 09:50
: : → andy3391:继续增加资金的话那又扯了后门条款,那嘿嘿嘿 12/04 09:50
: : → hsun3616:Andy大 您说的 每队都可能发生 12/04 09:50
: 其他三队母集团都不是金控,不受金控法限制
: 母集团愿意投资金入球团就不影响
: 可是现在华翼资金来源
: 依据华翼育乐董事长林逢春表示
: 1.中信为主 (51~99%)
: 2.不明 ( 1~49%)
: 我们不知道完整资金来源
: 现在还有需要担心的是
: 1.中信玩多久?
: 2.收支不平衡怎办?
: 中信投入华翼的资金是有限制的
: 而且很尴尬的是不是因为中信没钱,
: 是因为中信资金流向受监管
: 况且股东也会有意见
: 一个情况是中信不肯投入更多资金
: 那华翼玩不玩? 兄弟象是他的
: 华翼引入的资金没人管得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