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不修改相关规定,让中信可以其公司名义投资职棒前
中职就不应该同意本次买卖...
虽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华翼育乐根本就是中信的影武者..
但为了符合相关法规,金管会现在已经要装成瞎子认定华翼和中信无关
如此一来,中信与华翼间在法理上就并非关系人,中信随时可进行切割
而毋庸对球队之运作负相关责任,亦不用履行买卖时所作的一切口头承诺
固然球队以后出事,一般民众还是会把责任归属于中信集团,
但中信是第一次有球队吗?
上次把球队搞烂后拍屁股走人,脸皮厚的很,根本没在怕社会舆论
现在又不是没有其他家企业想买,而且政府绝对不可能让兄弟卖不掉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让中信用这种洗钱的方式投资职棒?
就算用量身订做的修法(例如松绑"金融机构可投资职棒、职篮")
也比现在践踏法律,并让中信用这种畸型的方式取得球队还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