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ntelaar (Klaas Jan Huntelaar !!)》之铭言:
: 最近外界又传出远雄当年未接手龙队,是因为联盟要加收1.2亿元的权利金,洪瑞河否认
: 这个说法,表示那时就是承接味全龙的权益,包括球员的合约,怎么会再加收权利金。
: 当时职棒还有另一次向赵藤雄说明的聚会,就是由味全龙领队任中杰出面,他表示,当时
: 味全公司已表明不再经营球队,只要远雄愿意接手,就是免费转让,完全不必付钱给味全
: ,即可承接龙队在联盟的权利。
顶新接手味全->顶新决定收球队->顶新片面宣布停权 停赛一年->
领队会议否决停权-> 顶新宣布解散味全龙 -> 远雄吃豆腐要接手->
因为味全已解散 所以决议远雄若要进入要收加盟金 -> 远雄最后没加盟
远雄最后没加盟的原因
到底是从头到尾就只是说说?
还是真的因为权利金问题收手?
各位自行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