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明确定义一下适用特案的旅外球员标准

楼主: cyp001 (医生叔叔)   2013-10-16 20:51:21
我的想法是跟本不需要设什么标准, 甚至连有没有旅外都没关系,
反正我只要觉得要选的人够强, 值得我放弃三轮选秀, 那又何妨
举个例子好了
比如说台湾今年也出了一个像大谷翔平一样强的球员,
球速160, 强投豪打,
只要参加选秀就一定会是状元
这球员也想加入某支A球队(非垫底),
但如果A球队不抢的话, 一定会被垫低的B球队选走,
于是乎A球队就决定放弃前三轮选秀直接签下该名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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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订太多的规则, 什么有没有上MLB, 或是"站稳"3A或日职一军等,
不管怎样, 一定会有争议
再者, 就算旅外球员达到了标准, 结果没有球队愿意放弃三轮选秀来签他,
那这球员不也是脸上无光吗?
所以干脆只要回归巿场机制,
只要球团觉得战力够强, 也出得起钱,
愿意用三轮选秀来换一个球员就好, 何必一定要订出什么规则?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10-16 20:53:00
你这个想法也是一种规则啊...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3-10-16 20:54:00
你这做法其实也可以很合理,但我觉得定1个相对合理的标准来当做一点门槛还是比较好的做法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3-10-16 20:55:00
至于这门槛到底要订多高才好这都可以讨论,以“加权后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3-10-16 20:56:00
年资累计”来判断是否达到门槛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标准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3-10-16 20:57:00
这就是"默契"或者叫"潜规则"
作者: amovie ( )   2013-10-16 20:58:00
这就是当初没设好规则 现在要擦屁股了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3-10-16 21:15:00
如果出得起钱的永远是肯砸钱战积好常胜军 其他队还要玩吗
作者: LOVEMG (我已无所谓)   2013-10-16 21:25:00
标准一直很明确,就是值不值得,让球队放弃
作者: gordon27 (蓝星人1号)   2013-10-16 21:43:00
怕球队有钱一直砸 就规定每几年只能用一次就好了 让球队
作者: gordon27 (蓝星人1号)   2013-10-16 21:44:00
更谨慎去选择牺牲选秀权签哪一位选手
作者: amovie ( )   2013-10-16 21:47:00
规则是"球队想牺牲选秀权 就能用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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