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应该鼓励宫庙成立棒球俱乐部

楼主: CombatSniper (苦难已经结束 光明正到来)   2013-09-16 02:14:09
※ 引述《aloneme01 (加油)》之铭言:
: ※ 引述《oftisa (oo)》之铭言:
: : 凝聚当地信徒的情感
: : 既然是俱乐部就要有自己的球场,这样才有认同感
: : 也可因此增加全国的球场数
: : 球场也可以借给附近的高中使用
: : 连结地方情感,借给地方上的学校使用也是非常正常的
: : 这点小事各个运动协会为什么都想不到呢?
: .........
: 小妹弟南部长大 我劝还是不要
: 庙那种草根性爆走起来 可能只有象迷挡得住
: 其他队的可能被八嘎炯完胜吧
: 尤其是封王战这种强度的 你会看到一堆吃槟榔黑衣拿鸡丝一边国骂看球
: 然后边骚扰女性球迷吧
: 想太多了 我看你是<阵头>看太入戏了
: 现实上根本没有这么理性
: 不用到绕境、出巡 单单挂香那种程度 我就不想带女生去那种地方了
: 一群_____
不可能
违法
宗教法人的权限
不得涉及营利 不得游说
也不会收税
除非改变
要不然非法
其实美国法典更严 tw的有点松
不过npo也不行就是了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3-09-16 02:15:00
你如果有看原文的话,原po是说业余俱乐部
楼主: CombatSniper (苦难已经结束 光明正到来)   2013-09-16 02:16:00
业余也要看法人法有些法人天生不能作的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3-09-16 02:24:00
简单说,俱乐部相当于乙组球队。我想宫庙组乙组球队是不会有这种问题的。除非是支薪性质的甲组球队。
作者: dish (盘盘)   2013-09-16 12:07:00
NPO是电容的温度系数吗.....
作者: nstw (伤寒玛丽)   2013-09-16 13:28:00
所得只要不分红分配 完全回到于法人的业务事业就没问题了
作者: HaMuLucky (哈姆)   2013-09-16 1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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