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有每个月全额缴清卡费及信贷,工作稳定
但有点没信心,做了错误决定:前阵子向法扶申请债清(之前没申请纪录)的律师扶助,
律师已递状申请
已收到通知单,2周后前置协商调解开庭
而与家人讨论后目前经济状况可以继续负担之前已分期成功的债务,也因为日常生活中需
用到信用卡
因此本周已跟法扶律师递状申请撤回了
银行有说收到撤回申请了
所以目前信用卡在银行接到要前置协商时就已被停用
想请问……若要重新再申请信用卡
是要先把剩余款项全数还清吗?
还是稳定还款状况下。还是可以有核卡通过的机会呢?
先谢谢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