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nchia331 (Lanchia)》之铭言:
: RT
: 小弟我在2022年的时候因为帮人家代购球票被告诈欺,但是案子到地检后直接不起诉处分
: 。
: 现在公司薪转户是永丰,但是我临柜问的时候跟我说就算解除也有三个月的观察期不能使
: 用自动交易,要领钱还是只能临柜。
: 请问其他家银行也有相关的限制吗?还是只有永丰也这样?
: 话说明明就无罪连缓起诉都没有在台湾只要被告真的很容易被贴上标签。
经过小弟我亲身测试,结果是
没有这件事情
我113/4/23由中国信托解除警示(一样是不起诉)
我刚刚进行测试,可以进行跨行转帐(只是只转1元测试而已)
所以不应该有这件事情
如果当时被设定的警示帐户是永丰的,也许这要求还有点合理
(但也不应该)
如果不是,那其他衍伸的管制帐户更不该有理由有这要求吧?
建议找其他永丰的管道去查证和要求
可以参考一下这个办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199
(可以看一下第10条)
测试结果
https://imgur.com/OH0wP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