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号转帐!秒转就到
https://www.tcb-bank.com.tw/about-tcb/announcement/items/news/event/1120330
一、活动名称:“门号转帐!秒转就到”
二、活动期间:112年4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三、绑定通路:本行行动银行、网络银行及eATM。
四、转帐通路:本行行动银行、网络银行、ATM、eATM及台湾行动支付APP。
五、活动对象:限于本行开立台币存款帐户之本国自然人(下称用户)。
六、活动内容:用户于活动期间至绑定通路首次完成“手机门号收款帐号设定”,并以本
行任一帐户透过转帐通路选择手机门号转帐功能进行转出交易5笔(含)
以上,即可获得新台币100元回馈金(非即时),每一用户限回馈1次(以身
分证字号归户),活动期间限量1,000名,若名额额满则活动提前结束。
七、活动限制:
※例:A先生于112年4月1日首次以手机门号绑定本行帐号为其“手机门号转帐”默认收款
帐号,活动期间A先生于转帐通路选择手机门号转帐功能完成5笔转出交易(即转入帐号输
入好友B先生的手机门号),且于112年6月30日A先生手机门号仍绑定本行任一帐号为收款
帐号,则符合回馈资格,将于8月底前回馈。
(一)首次完成“手机门号收款帐号设定”,系指本活动开始前,用户从未持手机门号
(10码)于本行完成注册手机门号收款服务。本活动之手机门号限本国手机门号。
(二)本活动“手机门号转帐”,系指用户于转帐通路进行台币转帐时,选择“手机门号
转帐”,且转入帐号为手机门号,收款方之金融机构须支援财金公司“手机门号转
帐服务”,转帐交易不限自行或跨行,各转帐通路之成功转出交易次数可合并计算
(三)回馈资格认定条件:于活动期间每季截止日前(112年6月30日、112年9月30日及112
年12月31日)手机门号仍绑定本行任一帐号为收款帐号(例如:用户于112年7月1日
完成活动内容条件者,112年9月30日手机门号须仍绑定本行帐号为收款帐号方符合
回馈资格,以此类推),相关认定以本行系统为准。
(四)本活动回馈名额限量1,000名,如达本活动名额上限活动即停止,并将公告于本行
官网。
(五)活动对象须为活动期间首次完成“手机门号收款帐号设定”,并以第5笔“手机门
号转帐”之成功转出交易时序核算回馈资格。
八、回馈金发放说明:
(一)本行预计112年8月1日起按季陆续将回馈金汇入符合资格用户该手机门号绑定之收
款帐户,存摺将显示“门号秒转到”,112年6月30日前符合资格者,将于112年8
月底前回馈;112年9月30日前符合资格者,将于112年11月底前回馈;112年12月
31日前符合资格者,将于113年2月底前回馈。
(二)上述汇入帐户以用户于每季末所绑定手机门号收款帐号为入帐帐号(例如:112年8
月底回馈时,以112年6月30日所绑定手机门号收款帐号为入帐帐号,以此类推)。
倘若于回馈金汇入日,用户帐户为冻结、已结清户、问题帐户等或其他不可归责
于本行之因素致无法汇入者,视同放弃领取资格,不得要求汇入其他帐户。
(三)本活动每一用户限回馈1次(以身分证字号归户),且回馈金仅限汇入用户本人帐户
,亦不得要求让与他人或更换其他品项。
九、注意事项:
(一)本行保留随时修改、变更、终止或暂停本活动及替换其他等值品项权利,且无须为
事前通知。
(二)用户若有其他所衍生之费用(例如:跨行转帐交易手续费…等),皆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如有任何因电脑、网络、电话、技术或不可归责本行之事由,而使用户所提供之资
料有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等情况,本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用户亦不得因
此异议。
(四)本活动之转帐交易纪录均以本行电脑系统纪录为准。本行有权检视各项交易纪录,
若用户有违反活动办法之行为、涉及不正当得利或非法行为,本行除公告排除参与
活动及回馈资格外,并对任何破坏活动之行为保留法律追诉权。
(五)用户因参加本活动而需支付之任何税捐系属用户依税法之规定所须履行之义务,概
与本行无关,倘有税务法令适用之争议者,概由用户自行向开征机关提出申诉。
(六)用户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动提供之个人资料,本行仅于此次活动范围内进行蒐
集、处理及利用,且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活动相关资讯均以本行官方网站(https://www.tcb-bank.com.tw/)最新公告内容
为准,若有其它未尽事宜,悉依用户与本行之其他相关约定办理。
(八)本行客服专线:0800-033-175 / 手机请拨:(04)2227-3131
本行联络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