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terShripm (litter_shrimp)》之铭言:
: 因为打工关系,昨天去第一银行想开户,原本以为只要提的出工作证明就能开户了
: 结果仍然要看户籍或居住地,在板桥区开户服务人员说通讯地在新北那勉强可以
: 但我通讯地在桃园就被一口回绝了
: 现在想开户就算有工作证明也无法开户吗?
: 还是第一银行特别严??
我帮原PO写信问金管会了,
回信大意是 "没有" 限制户籍地才能开户,
“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第13条
http://imgur.com/a/qDXYB
大意是:证明文件伪造、可疑,或者有其他异常情形客户未能合理说明下,
才拒绝开户。
============以下是金管会回函内容===========
有图有真相(个人资料部分马赛克处理)
http://imgur.com/a/75JrI
http://imgur.com/a/UcanD
银行局民意电子信箱-回复函
*本信件由系统自动发送,请勿直接回复本信件,如欲再次来函请至民意电子信箱填写寄
发。
亲爱的*** 先生/小姐 您好!
关于您所问的问题回复如下:
案件编号
201707I00***
主旨 开户地缘性检核
内容 请问目前银行开户作业,
行员可以用户籍地跟工作地不同当理由,拒绝开户吗?
如果是外地打工,行员可以因为工作性质是临时性而拒绝开户吗?
还是有比较确切的法源依据或行政规范,允许银行用地缘性审核
当作开户准驳的依据?
主办单位
银行局
回复内容 *君您好,来信敬悉。关于您询问是否只能在户籍地的
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存款帐户ㄧ事,金融机构对于未在当地设籍的客户,
如是基于工作、就学等之需要,如能确认客户身分,就可受理开户,
法规未限制民众仅能于户籍地开户。说明如下:
一、 由于歹徒持伪变造的身分证明文件至金融机构开立人头帐户,
并用以从事诈骗等犯罪行为,严重危害民众财产安全及金融秩序,
金管会要求银行应采取认识客户政策,各银行并据以订定相关内部作业规定,
但并未规范仅能于户籍地开户。
二、 依据“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第13条,
明确规定银行受理客户开立存款帐户,应实施双重身分证明文件查核,
并明定银行应确认客户身分,始得受理客户开立存款帐户,
如发现有异常情形,客户须提出合理说明。检附前开规定一份
,并请参考。谢谢您的来信,并祝平安健康。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 敬启
发文字号 银局(法)字第106001****号
发文日期 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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