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郑丁旺中会十三版p482
永源公司于14年1月1日购买设备一部,成本$5,500,000 耐用年限10年
估计残值500,000采直线法提列折旧,并采重估价模式每三年重估一次
16/12/31 17/12/31 18/12/31 19/12/31
公允价值 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 公允价值
$4,210,000 $3,200,000 $3,100,000 $2,400,000
试做购买至19/12/31分录
14~18年我没有疑问
但19年的分录解答如下
累计折旧-机器设备 1,590,000
累计减损损失-机器设备 40,000
OCI-资产重估增值 80,000
减损损失 100,000
机器设备 1,810,000
我的做法是:
累计折旧-机器设备 1,590,000
OCI-资产重估增值 80,000
重估价损失 100,000
机器设备 1,770,000
想问
1.19年是公允价值为何任减损损失而不是重估价损失?
2.累计减损损失为何要冲销回机器设备?
谢谢耐心看完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