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参加五合一公会举办的公司法讲习会
据他转述说商业司长在课程上宣告将来可能会修法
把现金设立公司及现金增资必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拿掉
变成由申登机关自己认定
当然会议上有会计师提出不同意见
如申登机关自己认定责任会加重等
商业司长说会再研究
但因为这是总统院长的政见
所以还是要尽量推动
另外商业司长说会加强抽查资本额达3千万以上的公司财报
并且修法加重处罚等
说这样会计师业务会增加
一来一往不太会有损失
但也有会计师说这个看的到吃不到
我也觉得加强抽查有困难
毕竟政府人力预算都没增加多少
真的有余力去加强抽查?
另外商业司长竟然说要把全国的公司名称营业项目预查交给经济部中办
可是根据经济部的统计资料
北北桃公司(17万多+12万多+5万多)就超过全国(约66万多)半数
这样移拨出去不是造成资源配置错误浪费吗
私下得知商业司可能也会把陆资和外国公司在台认许也交给中办
可是陆资外国公司也大都在台北吧
这样舍近求远真是矛盾
除了增加公文往返时间外
遇到法令解释疑义中办还要上签或发函到商业司请示吧
怎么想都是扰民?
商业司是说这些都还没定案可以讨论
在10月底还11月底(有点忘了)
才会送行政院会
这之前都可以写意见向他们陈述
也欢迎在板上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