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Military 板板主群停权一周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26-08-24 1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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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看板: HisService
标题: [公告] Military 板板主群停权一周
时间: Mon Aug 24 11:26:04 2026
☆ 本裁决不牵涉任何案件之“实体法相关之事实认定”,
仅就本站与本群组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判决依据:
一、依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ver 20260610 第七条第4项、第5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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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板主无正当理由延宕组务裁决结果之执行,超过裁决所示回应期限时,
组务得予以停权7至30日之处置;原裁决若无标示期限,以14日为期限。
5. 组务受理案件后,板主应配合组务之争点调查,以利程序之进行;
若回应之内容显与争点无关,组务亦得予以停权7日至30日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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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有回应组务争点调查及执行组务板裁判之义务。
  
  (这个义务在其他小组是常识,但为了某些特殊情况,本处规定仍特别明文之)
二、在2026/6/10后,J组务仍多次提醒过去案件有未为回应之处,
然而仍未得回应,部分案件拖欠早已超过判决时间,依然未得回文。
  (ex: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55070767.A.20F.html)
裁判结果:
一、就J组务而言,虽然部分案件处理延宕的责任难直接归因于组务,
  但组务仍有持续追踪、提醒之义务,
不应让案件出现
“板主不回”->“凑不出双方说法”->“积欠到超过水桶时程或申诉时效”的循环,
这会让某些板主不出席组务裁决的回应变成常态,
不仅与本站的常态文化不符,亦有违群组之规定。
二、就本站常态而言,J组务裁决的待厘清争点算是清楚,但仍请J组务未来的判决能
  “直接写明需要板主确实回应的争点”,以免板主“未能充分领会要回应什么”,
  这个写法也是未来责任厘清时的自我保护。
三、本次程序问题,裁处J组务警告一次,
  希望确实督导板主能做出有效回应,并且确实配合组务的裁决或政策。
四、本案程序问题涉及之板主,裁处停权一周之处分,本裁决之复权须合于两要件:
  1. 时间在2026/08/31 11:00以后;
2. 将过去军武板相关拖延未决之案件充分回应,
  
    并得J组务“无任何勉强的肯定其内容”。
皆达成后始得复权。
五、复权后若再次无故拖延案件或敷衍行事显逾常态的状况,则加倍处分,
严重者未来不具本群组之板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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